趙少康、陳文茜、李敖、丁庭宇結夥紛紛跳將出來,要做公投「反方」的代表,挑戰做為「正方」的行政院;從綠藍對立的形勢而言,理當是助藍打綠,但揆諸事實,卻不然。反而更像「打之適足以助之」。自稱「大野狼集團」的「四人幫」要吃的是哪一隻兔子?不見得是綠營。
從政治的效應說,四大狼的出手,完全摧毀了泛藍苦心營造出來的「公投說帖」,大大的幫助行政院在公投上的成功。
四大狼充任「反方」進入公投法的程序中,首先當然表示「公投」是合法的。只要看連戰回應要不要就「公投性」與陳總統公開辯論時的回應:「違法的公投沒有什麼可辯的!」一旦論辯,表示「公投合法」,何況,國親的「公投說帖」已經把320公投定位為「違法公投」,「四大狼」卻依「實行細則」,通過連署準備取得成為「反方」的資格,明顯顛覆了「說帖」,儼然是站在行政院這一邊。更重要的是,這是親泛藍或說屈於泛藍陣營人士的「反證」,其說服力絕對遠邁泛綠或說行政院了。
其次,「四大狼」就總統所提的公投兩題目,公開表示「不同意」,而且願意充當「反方」。無論是不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也不問是不是得到他人同意,不啻坐實此二命題確有正反兩面,也就是確有「贊成」與「反對」兩個意見。那麼,國親一意要造成兩題目「沒有異議」、「大家都同意」的印象,自然破功。那麼,總統將之付諸公投也就「無掛無礙」了,「公投」的必要性於是攻破國親的「沒有公投的需要」之說了。
就「理論」的部分,「四大狼」敲鑼打鼓「招兵買馬」的結果,徹底推倒了國親「反對公投」的基礎,顯示公投不但合法,公投兩個題目也確實值得付諸民意。國親辛苦炮製的所有論述,於是毀於一旦。
對台灣人民而言,史無前例的「直接民權」終於得到「行之」的「共識」,經過正反雙方(無論是誰)的論辯,終於可以投出神聖的一票。高喊「公投萬歲」之餘,更須感謝「大野狼集團」的鼎力玉成。
到底趙少康為什麼要替「公投」跨刀,可以另議。孔子說「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為「四大狼」之「進」而喝采。
.....2004-02-20【台灣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