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沈富雄建請民進黨勿把「愛台灣」等議題當成年底選戰主軸,老實說與他黨無關,也與一般選民無關,沈要面對的是民進黨,是陳水扁。那麼,要問的是,為什麼要召開記者會向大眾∮媒體喊話?可見聰明的沈大委員是別有所圖。所圖者何?時間一久,答案就會出現,不必也不需在此猜謎。
沈富雄揭櫫的其實是道德項目,應當委諸宗教人士。而且,凡打出「愛」、「寬容」、「和平」……等訴求,沒有人能反對,也沒有人能反駁。在此「高度」上,當然沒有人敢於「否定」沈富雄的發言。然而沈富雄是政治人物,不是宗教人物,舉一個例子言之,對抱持愛之倫理的宗教家而言,「不要用武力對抗惡行」是「心志倫理」的呈現,但對政治家而言,「應該用武力對抗惡行」,則是責任倫理所必為。問題的癥結在,台灣到底有沒有存在挾中共以恫嚇台灣的事實?如果有,那麼「愛」與「不愛」自然形成鬥爭的對立,一味的忽視此一現實,只以「愛的倫理」繩之,絕不能解決問題。
因而,沈富雄混浠了「道德判斷」與「價值判斷」。通常我們對目標、結果、價值等有一套判斷標準,對現實、實際又另有一套。兩種判斷針對的問題其實是不同的,前者針對的是「我應該做什麼」?「我所正確從事的是什麼?」後者是「我能夠做什麼?我有哪些選擇?如果我選擇A而不選擇B,可能有什麼後果?」沈富雄只在「應然」面上做出呼籲,迴避了「實然」的面相。
更何況,有哪個政黨∮政治人物在台灣敢公然說「不愛」?動機是很難探究的,但言行卻是不能掩藏的。兩蔣建設台灣為「反攻基地」,有不愛台灣嗎?而其徒子徒孫要「再造黨國」,要「鞏固法統」,有不愛台灣嗎?民主制度之可貴,就是以「民意」決定國是,在兩種「愛」∮「不愛」之間做出最終抉擇。
沈富雄的「愛台灣說」一提出,引發了正反不同的意見,全力支持沈的大半是國親人士,放在卡爾•施密特的「敵我之判」的政治論域中,更見出沈富雄的定位。
.....2004-04-18【台灣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