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領軍到中國去,與中國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簽訂「十項共識」,已犯了「外患罪」;也是副主席的台北市長馬英九,為了替江丙坤解套,公開且一再的強調「中國」(或說「中國大陸」)不屬於「外國」。馬英九用「中國非外國」當辯詞,至少沒有否認江丙坤與陳雲林確有「約定」的事實,故而只能另闢蹊徑,為江脫罪。結果使得爭議更容易解決。
馬英九只做「中國非外國」的「斷語」,卻沒有任何推論,倒不失為聰明手法,因為馬說禁不起事實檢驗,一旦舖陳,馬腳全露了。不過,藍調媒體以及一些媒體人,卻以「馬語錄」為依據,大發謬論,在虛假的建構中玩弄藍色腦筋「急轉彎」,才叫有趣。
無論《聯合報》的記者蕭白雪也好,或者號稱司法記者的所謂資深媒體工作者的范立達也好,都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的規定:「大陸地區是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當理論基礎。
蕭白雪說:「大陸頂多是境外」,范立達說「大陸地區也是中華民國領域,又怎算『外國政府』呢?」范立達還說:「這麼淺顯易懂的道理,施茂林部長絕不可能不懂」,云云。
真正的問題是,「這麼淺顯的道理,馬英九、蕭白雪、范立達為什麼不懂?才叫人好奇?事實是,中共有效統治下而馬、蕭、范所稱的「大陸地區」已有一個國家叫「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但1949年取代中華民國成為「繼承政府」,而且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安理會位置,相反的,全世界都知道1912年建立的中華民國已走入歷史,只有敗退而強佔台灣的中國國民黨及其利益繼承者還抱住中華民國的屍骸不放,甚而用殘餘的勢力強迫台灣人民不放。這就是「中國不是外國」的「真相」。
再說,即使承認馬、蕭、范等人的「虛幻」,承認「大陸地區也是中華民國領域」,不過,不容否定的是,此一「中華民國領域」已經建有全世界都承認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就算台灣的「兩岸關係人民條例」,認為「大陸地區也是中華民國的領域」,卻不能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此一「領域」建有國家∮政府的事實。
換句話說,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3條只表達「大陸地區為中華民國所有」,並沒有蘊涵「大陸地區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過去叫「朱毛匪幫」,今天成為連戰∮國民黨的「上國」而已。
.....2005-04-10【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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