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詐財多分案偵辦電信業,業者是否掛鉤?轉接控管有無疏失?如為商機代為濫發北檢決重懲。
2005-05-09

(記者林長順∮台北報導)法務部及警政署宣示打擊詐欺犯罪後,雖然屢破重大詐騙集團,但不法集團透過手機散發詐騙簡訊的情況仍然氾濫,台北地檢署已針對此一現象簽分「他」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莊正調查民營業者是否有和不法集團掛勾,也藉此了解相關業務運作是否有疏失。

根據法務部統計,今年一到三月,各地檢署起訴的詐欺犯共1697人,跟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百分之八十二,其中,手機詐騙犯有60人,是去年同期的20倍(去年同期只起訴三人),這當中還不包括偵辦中、警方追查中的案件。

法務部今年訂頒打擊民生犯罪專案計畫,把電話、簡訊詐欺、恐嚇的犯罪列為「乙類民生犯罪」,各地檢署成立「查緝電話詐欺恐嚇專案小組」,但檢方發現,雖然警方迭破重大詐騙犯罪,但手機詐騙簡訊仍然氾濫,懷疑業者恐有疏於查核、乃至勾結犯案的情事。

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上週已指派主任檢察官莊正專案調查,重點擺在詐財集團何以能大量發送簡訊?有無電信人員與之勾結?電信業者對轉接電話的控管有無疏失?及有無協助詐財的犯意或故意。

莊正指出,過去檢、警查緝簡訊詐騙,自銀行帳戶僅能追到人頭戶的部分,他們懷疑電信業從業人員是其中重要一環。檢方目前先簽分他字案進行了解,初期先就民營電信業者經辦行動通訊業務來調查;此外,檢方也可藉此機會請業者加強相關稽核工作,協助減輕犯罪。

根據交通部電信總局資料,目前提供行動電話業務服務的第一類電信業者計有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和信電訊、東信電訊、泛亞電信六家。依據刑事警察局的統計資料,第二類電信業者也是詐欺集團的重要工具,上月19日法務部與電信業者的聚餐中,業者也有相同的控訴。

法務部長施茂林指出,無論第一、二類電信業者,如果明知為詐財簡訊,卻為了數億商機而代為濫發,致人受騙,可依五年以下刑度之「詐欺共犯」查辦。如果其中有公務員涉案,檢方也會依貪瀆罪法辦,絕不寬貨。 .....2005-05-09【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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