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政客因為有理想,不滿國民黨對台灣人帶歧視性的統治,內心的不平,爭取正義的決心,形成激昂改革的熱情,他們敢於挑戰威權統治的國民黨,受到迫害,付出代價,這個艱苦、辛酸的過程,對他們性格留下永遠的烙印。這一類政治人物台灣人的性格較深,他們作風獨立,野馬性格未除,不能忍受「委屈」,缺乏整體、組織、協調的技巧和耐性,一言不合便有拔刀而起的衝動。
遠在1960年代,美國國務院官員對台灣政局的分析,認定台灣人對國民黨的統治未能構成威脅,因為國民黨對台灣人分而治之,而台灣人缺乏組織能力,協調的政治技巧,和投機性格。事隔三十幾年,台灣人從不合法的「黨外」奮鬥到成立一個政黨,並在2000年取得政權,証明台灣人已有組織協調的能力,但在執政上的表現,卻仍顯得個人主義掛帥,政治技巧缺乏,美國外交官當年指陳的性格仍存。
以扁、呂交鋒而言,蘇貞昌辭職,黨主席誰代理,本來就是依前例辦理的事,如要推翻前例,便應各方協調,再作決定。民進黨的人在當總統,但代主席的人選不依前例,又不事先與總統協調,這怎麼說都說不過去。如因依前例的人選是國民黨跳槽,入民進黨黨齡太淺便排拒,這和當年宋美齡一幫人排斥李登輝任黨主席異曲同工,也表現民進黨多年只知分搶執政大餅,而不知多方吸納人材,擴大政治基礎的嚴重缺失。民進黨既無利益可吸引國民黨人馬,也無力對國民黨員加以約制,結果是自己忙於搶奪利益的內鬥。
呂要打破安排民進黨代主席的前例,已事涉敏感,而霸王硬上弓之後,還把自己強出頭的責任推給陳水扁,不論做人做事,都是錯誤,那真是把陳水扁當傀儡在耍,完全失去分寸。陳水扁在民調上聲望再低,他還是總統,呂秀蓮即使民調再高也還是副總統,這是體制問題。布希總統聲望一度掉到三十趴,錢尼也不會跳出來要救共和黨以黨干政。共和黨主席雖是全委會票選,執政時卻是總統安排,而且總統是共和黨的當然領袖。美國很民主、很自由,但組織的紀律、分寸卻非常嚴謹。
呂的脫韁演出是嚴重脫軌,對她自己也是重大傷害,那只証明她的情緒化性格,既未演好副總統角色,也不適合當高層領導人。如果陳水扁威嚴未傷,對黨內人物有相當掌握,諒呂也不敢如此脫線。若陳水扁有政治技巧,他應把呂找來,忍下這口氣,在紀律問題上設定禁區,約法三章。退而求其次,他可以把中常委約在一起,由常委約束呂代理主席的規矩,他再說明自己對黨務所持的立場。即使要對社會公眾有個交代,這件事情也可讓親信或新聞聯絡員以不能引述的背景說明澄清事實。他最大錯誤還是自己口不擇言,跳出來讓呂下不了台,而生「對」罵,自損尊嚴和地位,變成兩人都不是人。美外交官批台灣政治人物無政治技巧,並非冤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