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無效訴訟,高院決5月10日起驗票,不得全面影印選舉人名冊、無效票圖例六認定廢票象徵藍營訴訟一次挫敗。
2004-04-29

(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日下午審理總統、副總統當選無效之訴的驗票細節,經三小時冗長辯論,審判長吳景源作成三項裁示,司法驗票工作原則上從5月10日展開、不得全面影印選舉人名冊、爭議的無效票圖例六,仍尊重中選會當初訂定的無效票認定,合議庭所作裁示,象徵藍營訴訟上的一次挫敗。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與藍綠兩造協商後,接下來就是驗票作業,合議庭審判長吳景源表示,台高院已行文各地方法院,就能夠參與驗票的人力,向藍綠兩造說明,但因為還有少數地院尚未回覆,無法確定各地驗票的組數,但5月10日開始驗票則幾已確定。

國親聯盟提請的當選無效驗票協議,昨天開庭進行雙方協議,針對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前訂定26種有效票、7種無效票圖例,做為選票是否有效的標準,藍綠雙方就無效票的圖例六是否應列為爭議票?以及是否能全面影印選舉人名冊進行激烈攻防,為慎重起見,合議庭商請中選會法治組的兩名人員到庭,就訂定圖例的緣由進行說明。由於藍營律師主張中選會訂定的無效票圖例六,應列為爭議票;同時要求影印全部選舉人名冊,因此合議庭所作裁示,象徵藍營訴訟上的一次挫敗。

審判長吳景源指出,未來驗票時,藍綠兩造律師可聲請全面瀏覽選舉人名冊,如果發現有爭議處,可另向高院具狀聲請調查證據,就該爭議部分影印調查。藍營律師原本要求影印全部的選舉人名冊,帶回去研究再具狀調查證據,但合議庭並不同意,吳景源說,選舉人名冊載有民眾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和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應當受到保護,也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16條第3項、施行細則第24條第4項限制抄寫、複印、攝影及錄音的理由所在。吳景源指出,他相信律師們不會故意將資料外洩,但資料實在太多,沒人能保證不會外洩,現在社會詐騙集團猖獗,若選舉人名冊外洩,造成的危害無法估計。

至於圖例六的爭議,吳景源指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所圈位置全部於圈選欄外或不能辨別為何組者,選舉票無效。圖例6中,固然有一圈記在圈選欄內,但另一個圈記所圈位置全部在圈選欄外,則中選會將之列為無效票,很難認定有牴觸法律的情形。

其次,當初各投開票所的監察員由各組候選人推薦,兩組候選人都知道上開圖例的公布,也沒有在選前提出異議,因此基於平等原則,就各組候選人選舉票有效與否的認定,應受相同規範。何況中選會選前發布圖例樣式後,使民眾信賴選務機關將於開票時依此標準來認定選票有效與否,並據此決定投票的方式,所以驗票時應尊重中選會的認定圖例,來還原選舉人的自由意志。

最後由防止選舉舞弊的層面來說,圖例六的制訂,主要在防止有人以圈選欄外另行簽蓋其他戳記方式,於開票後核對此種選票數目,作為有無投票的期約賄選;另外圖例六也防止有人僅在圈選欄外位置蓋一戳記,使選票成為無效後,卻有第三人再於特定圈選欄內蓋一戳記變成有效票。

.....2004-04-29【台灣日報】

     

 
   

民進黨:國親侵犯1600萬人隱私。....  2004-04-29
為選舉人名冊攻防激烈大動肝火,法官與藍營律師爆口角。....  2004-04-29
選舉名冊禁外流國親律師不快。....  2004-04-29
偉博冒用台日商標美法院下禁令,包括記號、名稱、標誌或包....  2004-04-29

台灣日報社址:台北市信義路二段88號8樓   電話:(02)23919889 傳真:(02)23516799  免費訂報專線:0800-011-199  訂報救台灣:訂閱單  

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