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書璇∮台北報導)民進黨團昨砲轟國親提出的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修正條文版本是「機關算盡」,國親真正目的根本不在於驗票,而是要推翻選舉,提出這種荒謬版本讓人無法接受,若今天協商不成,國親要負全責,不能藉此在327遊行混浠視聽。
民進黨團表示,連戰無法代表一千三百多萬選民要求重新投票,陳水扁總統當然也無法代表答應,只有依據法律才可決定是否重新選舉,連戰的要求根本是漠視法治,相當荒謬。
民進黨團指出,根據國親提出選罷法第63條之一的修正條文內容,是行政司法驗票,這有違三權分立的精神,第3項前段規定「驗票完成前不得公告」,後段又規定「驗票與原公告不一致,應撤銷原公告」,曾任檢察官的民進黨立委邱太三直斥:「這是什麼條文?」
黨團又指出,第63條之二是「暗殺條款」,國親版本根本就是「保證連宋當選條款」。幹事長蔡煌瑯嘲諷說,按照國親版本,呂秀蓮之前因為扭傷拄枴杖時就應停止選舉,而且還規定溯及既往,適用第11任總統選舉,「國親也不用驗票了,乾脆直接增列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118條,保證連戰、宋楚瑜當選條文就好」。
邱太三說,根據國親版的「暗殺條款」規定,若選舉一方認為自己快要選輸,可能會故意讓自己受傷,暫停選舉,這樣下去沒完沒了,根本不用選舉了。他還說,如果這種版本國民黨智庫蘇永欽教授敢背書的話,「那我也認了」。
立委尤清解釋,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國親採司法驗票是最快速的方式,台灣高等法院作出駁回的同時,也已暗示國親可以等到中選會公告後再行訴訟,大家都希望可以依循法律途徑儘快解決問題。總召柯建銘說,國親真正目的就是想重新選舉,他們還要仗著立院多數成立委員會,顯然侵犯司法,國親提出這種條文難以讓朝野協商出結論,若協商不成,國親在後天的遊行就更有理由混浠視聽。
民進黨團幹事長蔡煌瑯也指出,連戰無法代表一千三百二十五萬選民要求重新選舉,也無法代表投給水蓮配的六百四十七萬選民決定重新選舉,要求重新選舉這種違反法治、民主的話,出自連戰口中,相當荒謬。
邱太三也說,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四條、一百零三條條文規定,只有在總統、副總統當選人之一在就職前死亡,或是選舉經判決無效者,才可以重行選舉,這項法律是連戰在行政院長任內制訂的選舉遊戲規則,難道連宋可以把台灣的法律都丟掉,無法無天。邱太三強調,連戰不願依法行事,也講不出要以何種要件提出重新選舉的要求,毀棄人民投票的結果,如果這樣行得通,未來立委選舉是否只要候選人不服輸,都可要求重新選舉,茲事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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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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