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朝億∮台北報導)屋漏偏逢連夜雨,國民黨打算出售黨營媒體給外商,不僅可能涉及違法,昨天還遭廣電基金指控,其所屬的中視與中廣積欠廣電基金3千多萬元未繳,可以吊照;廣電基金執行長林育卉昨天提醒,有意購買此兩家公司之國內外投資者,務必於出資前充分瞭解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在不知情之情況下簽訂契約,事後才發現權益受損並違反法律規定。
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會昨天發出公開信表示,基於維護所有社會大眾之權益,並著眼於實際法律層面,有義務向社會大眾及有意購買此兩家公司之國內外投資法人提醒兩家公司債務情形。執行長林育卉引用「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條例」第二條規定指出,廣播電視事業每年應提撥一定比例之稅後盈餘做為本法人之基金來源。
林育卉強調,依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違反第四條及第七條規定,匿報、短報盈餘,規避提撥、不為提撥或不為調整者,經主管機關通知,仍不如期補正提撥者,視其情節輕重,除依「廣播電視法」之規定處分外,於申請換發執照時,得不予換發。
因此,鑑於社會大眾及投資者權益,廣電基金鄭重呼籲中廣公司及中視公司在積極尋求買家的同時,除應先償還其積欠本基金據以服務大眾之經費款項,亦應明確將其負債情形公諸於所有投資者,以維持企業基本誠信。
.....2004-08-14【台灣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