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台北觀點》微弱的吶喊/鍾欣亞
2004-12-11

在理髮廳意外碰上當年曾「注意」過,如今已擁有三個孩子的傅小姐。除了歲月的刻痕外,倒沒什麼變化,她還是喜歡用「國語」溝通,在理髮過程中,偶爾跟孩子們交談,發現她果然成功教育出了不會聽和說客家母語的下一代。

有股淡淡落寞感,只要看電視或上了小學,怕學不會「國語」?多說一種語言就是增強以後的就業能力,為什麼把學齡前最佳學習母語的黃金時刻白白浪費?我們學習英文多年,可是能說者多少?當初就因她缺乏自信,不敢承認是客家人、也不說客家母語的理念不合而分道揚鑣,想不到這情形如今已普遍化了。在這幾百戶住家的小村莊,不論商店、市場等營業場所,除非是熟識的鄉親才彼此以客家話招呼,要不然就以國語或福佬語在交談。如果說是為生意需要,那麼一些父母在外面上班,而由祖父母隔代教養的小孩子,祖孫間的溝通竟然是用很彆扭的「台灣國語」在進行,這又該怎麼解釋呢?為什麼位處僻壤的純粹客家農鄉也染上了不使用自家母語的風氣?

前月,行政院客委會諮詢委員之一的黃先生帶幾位為客家發聲的「後生」來拜訪家兄。從客家電視台成立後,其他各家電視台的客語節目已泰半被消音談起,再轉到客家人的生存發展問題。當聊到一些客家沙文思想者的偏差觀念,不免彼此噓唏。例如北部一位客家重量級的教授,竟然為了「顧忌」福佬人掌政權的話,會把「福佬話」訂為國語而欲求與中國統一,因為這麼一來,「全中國」說客家話的人口總數將超過福佬人。在此完全沒有牽扯統一好或不好的意思,而是單純闡明這種受害妄想症下的思考邏輯有問題而已。當然,他們的論述也引發了我們的好奇,到底他們的後代有幾成還會說客家話呢?

前陣子,報紙刊登一則消息:今年原住民共有一千一百四十二人參加考試分發入學,透過降低錄取標準百分之二十五的優待,加分後錄取率將高達八成。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修訂的原住民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修法生效後的第四年起,原住民籍考生,應該先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的証明,例如參加活動或是研習証明等,才可以獲得大考加分的優待。也就是說,多年來對於原住民的加分錄取,將從明年起採「實質」認定,此舉想必又會引發一些抗議聲浪,然而對原住民文化的傳承而言,卻是絕對有正面效益的。

我們也希望如此,因為僅以每周幾小時課的教導就奢談要普及母語,那是不可能的。母語應該從小「說」起,若由客觀環境需要來提昇學習意願將可收事半功倍效果。所謂客觀環境,首先,除原有共通的「國語」,亦即「華語」外,各族群的語言也都入憲明定為「國語」,在議會或公共場所可自由使用,以聯合國將近二百個國家都能語言互通來看,島內區區十來種語言的即時翻譯應該不是問題。再來,讓不同的語言有共同的文字可表達,亦即應該編輯以現有的漢字為基礎,卻註解有各族群語言的通用字典。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為真正落實語言普遍化,舉凡公家機關徵才或為人師,必須針對地域性加考當地的語言科目,讓現實社會的需要機制激發人們自動去學習母語。

其實,不論先來或後到,也不管以後的發展,台灣絕對需要至少一種的「共通語言」。雖然當年「不准講方言」的推行國語政策非常不當,然而畢竟「華語」已成為共通的「國語」,實在不需要再走回頭路。如果觀念偏狹的只為單獨爭取福佬話或客家話為共通語言,那原住民又將怎麼說呢?「華語共通、尊重母語」,讓各族群保存並自由發揚其特有文化,甚至以政策輔導弱點族群,能如此既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也可免除語言淪為政客挑動族群情緒的作秀題材。 .....2004-12-11【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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