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馨去職與美台關係前景◎王景弘
2004-04-10

美國在台協會出過兩位非外交系統的政治任命,兩位都水土不服,任期未滿便告離職。第一位是柯林頓的老鄉,律師出身的鄔杰士,第二位是四月七日辭職獲准的夏馨。

夏馨去職台灣感惋惜

鄔杰士對東亞、台灣事務外行,他的政治任命立即引起在台協會理事丁大衛與蒲大偉的辭職抗議。但他並不知謹慎,就任後只熱衷於安排他的朋友作生意,最後出紕漏被解職。鄔杰士「問題」解決,台灣方面鬆一口氣。

但夏馨情況不同,也許她與國務院格格不入,但她熱忱支持台灣,全心全力推展美國與台灣關係,她辭去此項職務,將使台灣感到惋惜和懷念。

在她辭職獲准當天,華盛頓時報報導,因為中國近數月不斷抗議夏馨態度親台灣,國務院正準備把她調開。此項報導令曾服務台灣事務的美國官員嘩然,因為中國敢於干涉美國政府人事,那是史無前例的橫蠻,而美國如果接受中國的立場更換夏馨,那如同承認中國對美國任命台灣事務官員享有否決權,對美國而言那是極嚴重的錯誤。

也因為此事的嚴重性,國務院發言人艾利特別表明,有關中國曾對美方提出此事的報導不實,「中國從未要求撤換夏馨理事主席,即使中國提出如此要求,美國也不會予以回應。」艾利這句話應該是真實,因為中國應不致於粗魯到強行干預美國人事,而美國最忌諱讓中國抓到公然說謊的紀錄。但是,如此措詞並未否定中國在「非正式」的談話中,對夏馨有所不滿。

道賀在先犯官僚大忌

夏馨對台灣友好,全力在提升美國與台灣關係,那是她份內工作。她的問題出在敢與國務院抗衡,並與被保守派認為態度親北京的包道格有矛盾,而國務院感到難以節制。她沒有在官僚體系工作的經歷,不習慣官僚體系一板一眼,用字措詞,表達方式都有定規的習慣。去年在台灣同鄉會演講,而未備講稿,便令人替她捏一把冷汗。

個人作風與內部人事爭紛不斷,她在處理祝賀陳水扁當選連任時,又被抓到把柄。既然白宮會有正式聲明道賀,依美國政府規矩,其他官員便不必作聲,但夏馨在白宮聲明之前,先向她的對手方程建人表示道賀,如屬未經國務院事先核可,那便犯了官僚體系的大忌,成為被迫離職的口實。

美方負責對台灣事務的官員,不時更迭,有人對台灣關係較積極,有人虛應事故,但他們工作考量是美國的國家利益,而不是個人的偏愛。以目前美國處境而言,維持與中國友好、合作關係有其必要,因為美國在反恐怖主義、北韓核子武器、防範大舉毀滅武器擴散這些問題上需要中國合作,而美國也歡迎中國經濟、市場的開放。但是,中國的未來演變仍是未定數:這包括其經濟發展失衡、泡沫化可能帶來社會、政治上的危機,及北京對外的意圖仍待觀察。

雙重標準對台灣不公

美國並不敢確定中國未來走向,一定符合美國及其盟邦的利益,中國建軍及其強勢對外政策可能破壞地區均勢,危及美國及其重要盟國的安全,因此,美國與中國交往,還要保留嚇阻防線。

台灣在國際舞台上的影響力自不能與中國匹敵,但在民主的共同理念上,及重大戰略利益上卻與美國相符合。台灣政治已走向民主、法治的穩定秩序,在維護民主的基本原則上,美國不能犧牲台灣,而在戰略的基本利益上,美國不容台灣落入中國之手。紐約時報在報導日本國會批准撥款十億美元開始籌建反飛彈網時,特別提及美國國防部也在前兩天批准以十七億七千八百萬美元的雷達設備給台灣,認為台灣在反飛彈網也扮演一個「角色」。

台灣與美國關係友好,但紛歧出在友好關係的「性質」。美國在事實上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但不肯在「法律上」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甚至於「不支持」台灣在法律上宣布成為一個新國家。對標榜民主,支持民主運動的美國來說,這是以雙重標準,對台灣的民主化不公平,但它認為至少目前需要如此,才能避免事端。

美勿壓台應促中改變

相反的,台灣在民主化之後,原被威權殖民統治所壓制的台灣意識抬頭,所謂「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說法,並非大多數人民所接受,台灣寄望美國秉持民主原則,對台灣作法律承認,不要因顧慮中國而壓制台灣主權國家地位。

針對如此難題,美國政府內部的中國派,特別是國務院中國事務官員,總認為台灣比較容易約制,對台灣只做做事實承認,而不作法律承認,就不會節外生枝,出多麻煩。不信任中國的一派則側重台灣民主之可貴與戰略上之重要性,雖然他們也不認為法律上承認台灣時機已成熟,但至少他們堅信美國應更積極肯定台灣的國家地位。

重大事情缺乏先溝通

對台灣來說,這種局勢是一個最大的挑戰。台灣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的發展,已經迫切需要成為一個正常國家的地步,而台灣主體意識的興起,已不容再強行壓制。美國因應此項問題,不應該壓制台灣,而應該是結合盟國,促中國改變其霸權政策。

過去一年,從「一邊一國」,「正名」、「公投」到陳水扁總統當選連任,都反映台灣意識的覺醒,而美方有人主張壓制,卻遭遇台灣強烈反彈,夏馨不免捲入美國官僚體系的爭辯。考試院長姚嘉文說,夏馨曾對他抱怨台灣與美方溝通不足,重要事情未事先磋商。

重大事情,缺少事先溝通,有幾種原因:第一是台北決策方面缺少重大事情宜先知會美國及主要友邦的認識與習慣,重要政策及發言未經協調步驟,便突然發布。第二,台北決策未經熟思定計,時有修改,致未能顧及外交陣線,及時知會美國。第三,決策方面可能認為事先與美方磋商,消息容易走漏,會受在野黨破壞,而美國可能也強行否決,不如就逕行宣布。前兩者屬於行政上之疏忽,可以透過內部協調機制防範,第三種情形則應該屬特殊例外,如李登輝總統之「兩國論」,及陳水扁總統的「一邊一國」。

美、台雙方對公投問題糾纏近一年之後,事情總算告一段落,但美方已盯注台灣「新憲」問題,將來不論程序、內容、方式,台灣固然應有所堅持,但對美國所關切的層次,仍應有充分溝通,讓美國對台灣的想法,有明確的了解。如果夏馨的抱怨屬實,同樣的錯誤便不應再出現。 .....2004-04-10【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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