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籲選後兩岸互設代表處,今將在中外記者會釋善意願邀中國指派代表依「一原則、四議題」談判簽署和平協議
2004-02-03

(記者溫貴香∮台北報導)為迎接公投世紀的來臨與推動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陳總統將在今天上什舉行的中外記者會上,釋出320後兩岸簽署「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議」新構想和善意。陳總統表示,在320後,我們願意主動邀請中國指派代表一起磋商兩岸推動協商方式,以便依循「一個原則、四大議題」進行正式談判。

所謂「一個原則」是確立和平原則;「四大議題」內容包括建立協商機制,由雙方指定代表,在雙方領導人直接授權下直接溝通;雙方應互派代表常駐台北與北京;互設聯絡辦事處等;非軍事區之劃定等。

總統表示,歷史上因主權問題而引發的衝突屢見不鮮,而經由協商之後確定以和平方式解決爭議,繼而維持一定程度和平穩定的情勢,有很多的案例,例如,以色列與埃及曾經簽訂1978年的「大衛營協定」與1979年的「和平條約」;以色列與約旦之間,也曾簽訂1994年的「和平條約」等;兩韓也在1991年簽訂了「兩韓間和解、互不侵犯、交流合作協議」。

陳總統表示,面對中共的軍事威脅,台灣除了應積極強化自我防衛能力之外,尚擁有兩個最強而有力的後盾-人民的意志和民主的制度。因此,只要能展現出台灣人民的集體意志,中共就必須認真對待;台灣人民經由民主程序所作出的決定,中共儘管不滿意卻也不得不接受。

總統表示,總統依據憲法及公民投票法所賦予總統之職權舉辦和平公投,讓台灣人民共同決定「是不是同意政府與中共展開協商,推動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以謀求兩岸的共識與人民的福祉。」只要所有台灣人民明確地表達兩岸關係應積極開展的期望,就是台灣最強而有力的主張,將促使對岸必須認真考慮儘早停止杯葛,恢復與我們的談判。

總統指出,兩岸之間自1991年開始指派代表進行接觸協商以來,談判進程始終受到中共方面設定「一個中國原則」前提的困擾與阻礙,中共並以之作為向我施壓、迫我讓步的手段。因此,未來雙方有必要在基本的立場與原則之上,設法尋求折衷的空間與共識,作為開展雙方關係的第一步。

總統說,兩岸當前都面臨大發展與大建設的關鍵時期,因此,追求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符合兩岸整體的需要,更能為雙方人民謀求更高福祉。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儘早透過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進行協商,建立長期穩定的互動架構,並促使兩岸正視並理解和平共處的基本要素與法則。 .....2004-02-03【台灣日報】

     

 
   

台灣日報社址:台北市信義路二段88號8樓   電話:(02)23919889 傳真:(02)23516799  免費訂報專線:0800-011-199  訂報救台灣:訂閱單  

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