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即起取締非法婚姻仲介,民眾若以旅遊名義至越南相親、結婚不但遭罰鍰甚至會以刑事罪起訴。
2005-03-16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計畫娶越南新娘的民眾要注意了,外交部昨日發出新聞稿指出,越南涉外婚姻法規定,牟利的婚姻仲介在越南乃屬不法,民眾若隨團旅遊名義至越南,再經仲介安排相親,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活動,不但將遭罰鍰,甚至會被以觸犯刑事罪起訴,越南高層已要求警方與國際刑警嚴格取締。

據了解,外交部發出這項新聞稿,與月前號稱「越南新娘仲介教父」陳文傳「死諫」有關。由於外交部駐越南代表處依規定要求夫妻年紀不能相差廿歲,案發後相關團體紛陳政府歧視越南新娘仲介管理,壓力紛至沓來。外交部這項新聞稿,頗有以正視聽的況味。

外交部昨日指出,近年來國人至越南相親、結婚者日益增多,且大多透過仲介業者安排,惟依越南涉外婚姻法的相關規定,該國政府乃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婚姻仲介牟利活動,牟利的婚姻仲介在越南屬於不法行為。

外交部說,據越南西貢解放日報刊登的消息,該國總理甫簽署並頒行涉外婚姻法第三號指示,要求公安部指導並與國際刑警配合,嚴格取締非法仲介婚姻活動之個人與組織,倘有可能構成犯罪的情形者,宜依法以刑事犯加以起訴。

(記者徐銀磯∮台北報導)針對越南政府明令取締非法媒介婚姻,若以個人仲介、公司媒合業者或隨團旅遊名義安排到越南相親結婚者,可能遭越南公安取締,甚至以刑事罪起訴一事,引來國內婚姻仲介業者高度不滿,認為結婚是「天性」,根本禁不了,這樣的「明令」,只是想要「變相勒索」。 .....2005-03-16【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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