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玫君∮台北報導)近來許多手機廠商推出兒童專用手機,父母們為了便於聯絡,也紛紛購買手機給孩子,但消基會昨日引用英國英國國家輻射防護局(NationalRadiologicalProtectionBoard)的意見,建議不要讓未成年的小孩使用手機,以避免兒童受到看不到的電磁波及幅射傷害。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手機被大量使用,是這六、七年來的事,目前雖然尚未看到手機危害的正式定論,但愈來愈多的醫學證據顯示,手機釋放的輻射可能致癌,例如:澳大利亞科學家法蘭博士已發表全球首套手機輻射產生「熱休克」蛋白質破壞細胞防禦系統,進而引發癌症的理論。此外,匈牙利科學家的一項調查顯示,青少年過度使用手機可能導致出現「手機依賴症」和嚴重心理障礙。
李鳳翱指出,英國國家輻射防護局在今年一月,曾建議為了避免兒童受到手機輻射傷害,父母不應該讓八歲以下小孩使用手機,就連中國消費者協會亦早在2001年,就發出包括手機等電器類電磁輻射的消費警示,因此,孕婦、年輕人及兒童應少用手機,甚至應考慮不用。
他並建議,總局應在現行規定業者提出手機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SAR)檢驗報告之外,進一步主動進行測試,同時公布數據給消費大眾了解,如果不能不用手機,在孩子未成年前,手機的使用應有一定的限制,並盡量使用耳機,勿直接把手機貼在耳朵上。
.....2005-04-07【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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