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紙刊載,即將出爐的國安報告將納入「中華民國三段論」,最近阿扁總統的公開談話,似也透露了這個三段論,那就是: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的主權屬於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台灣前途任何的改變,只有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有權利做最後決定。這樣的描述其實不夠清楚、也不大符合事實和邏輯,只可作為一種願望、一種宣示,當政者如此表達也許有追求或鞏固「最大公約數」的用意。不過,作為清醒的台灣人,應該知道更多的事實、掌握更清楚的邏輯。
首先,就二十世紀史而言,中華民國確實可以被切作三段。從1912年中華民國開國,至1949年在中國母土消失為止是第一階段,也是唯一名實相副的一段,其中1945年二戰以後對台灣「軍事佔領」,並未擁有對台主權,乃是國際法的常識。而1949年至1972年是第二階段,由於國際冷戰局勢、美國支持以及蔣政權的努力,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竟可以代表全中國,在聯合國擔任常任理事國,但是脫離現實的主觀不可能維持長久(有名無實),1972年終於被逐出聯合國,其間連「雙重代表權」,也就是「兩個中國」的機會亦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唯一合法。所以,此後第三階段的中華民國已經「名實雙亡」,或者如某些論者所言成為叛亂政府。
其次,站在台灣人的立場而言,日本統治結束以後曾經有不少人不計名分歡迎中國作為祖國,但很快發現接受中國統治是可怕的錯誤,經過二二八的反抗不成,白色恐怖時代只好流落日本、美國進行獨立建國運動。不過解除戒嚴以後,尤其是1991年國民大會、1992年立法院全面改選以後,國民黨取得絕對多數,海外獨立運動者甚至回台參政,可以說中華民國「借屍還魂」,成為「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新國家。
最後,根據以上的認識,吾人在法理上放鬆一點,可以試擬另一個三段論:(一)九○年代台灣民主化以後,中華民國已成為主權獨立的新國家;(二)它的領土範圍是台澎金馬,故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毫無關係;(三)台灣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當然有權隨時制定全新的憲法,並且應該以新的身分積極申請加入聯合國。
(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台灣北社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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