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暴力事件,馮定國邱毅李慶華林惠官四立委送辦,北檢偵查終結下週分別約談四人喊冤揚言反控游錫堃、林佳龍誣告。
2004-04-22

此外,中選會滋事一案,台北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將具有北聯幫背景的男子林吉沐、馬希超,依妨害公務及毀損罪起訴,具體求刑1年4個月。

而親民黨四位委員被警方函送檢方的理由,檢方不願多作透露,僅表示等下週檢方傳喚立委後,等案情較為明朗再對外說明。不過據了解,這四名委員當初在中選會時,以帶頭喊衝的方式,叫民眾阻擋中選會公告,並且還涉及率領民眾與執行勤務的警方衝撞。值得注意的是,當初中正一分局僅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函送檢方查辦,至於後來演變為違反刑法妨害公務執行罪及聚眾妨害公務罪,應是出之於檢方的認定。

不過,馮定國昨天則反駁表示,群眾當天打碎中選會玻璃時,他正帶著國親聯盟律師黃珊珊,與中選會主委黃石城晤談。馮定國指出,行政院藉此毀壞他的名譽,讓他頗為憤怒,所以一定會反控行政院長及行政院發言人誣告。

立委林惠官則提出聲明表示,警方指控內容明顯與事實不符,更質疑扁政府羅織罪名、操縱司法、整肅異己,林惠官痛批陳水扁是因總統職位遭逢強烈正當性危機,狗急跳牆難掩心虛;他強調,當天是代表民眾向中選會陳情,在與主委黃石城取得聯繫之後,與其他委員受邀進入大樓協商,並未參與、主導任何推擠與衝撞之事。

林惠官要求檢警單位公布三月廿六日當天完整錄影帶,讓事實攤在陽光之下,讓社會大眾共同檢驗、共同看清阿扁打壓言論集會自由、以國家機器打壓異議、整肅異己的事實。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馬希超、林吉沐兩人,因不滿總統大選選舉結果,由馬希超率先用腳踹破中選會公佈欄玻璃,林吉沐及多名男子見狀也紛紛模仿,造成公佈欄玻璃四面當場破裂。執行戒備職務的警察見狀上前制止,林馬二人還對警察施以拉扯、推擠的強暴方式,並叫囂:「拉什麼!拉什麼拉!」

檢警在蒐證過程也查出兩人具有北聯幫幫派背景;檢察官認為,兩人目無法紀,恃眾以暴力滋事,嚴重擾亂公權力及社會秩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1年4月徒刑,以儆效尤。(相關新聞刊2版)

.....2004-04-22【台灣日報】

     

 
   

台灣日報社址:台北市信義路二段88號8樓   電話:(02)23919889 傳真:(02)23516799  免費訂報專線:0800-011-199  訂報救台灣:訂閱單  

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