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09, 2005
(記者劉敏華∮南投報導)原埔里警分局小隊長鄭資錡,涉嫌在處理毒品案時,收取嫌犯曾智彥賄賂將尿液掉包,案經南投地檢署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南投地方法院昨天將鄭資錡判處11年有期徒刑,所得賄款10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居間行賄的游火旺處10年6月,詹嫌處有期徒刑5月,褫奪公權1年。
官員表示,但全案是否要在大會中逕付表決,或採取其他策略以凸顯台灣應參與國際衛生合作的權益,甚或據此反控台灣衛生權益遭到「一個中國」打壓的荒謬,我內部需要經與國安系統研判整體情勢。
.....2004-04-22【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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