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申請證照從容來、滿意走內情不單純,92年春節大年初一汪久待駐英代表處無人聞問調查局曾反映國內未採防制措施。
2004-07-26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汪傳浦家人屢向我駐英代表處申辦文書驗證得逞,令外界質疑有無「內神通外鬼」。國家安全局知情官員昨日透露,汪某92年間利用農曆大年初一親自赴駐英代表處辦理文書驗證,「一個人坐在代表處內近一個小時」,竟無人聞問,當時有調查局駐館人員向國內反映,惟國內並未妥採防制,以致讓汪某「從容來、滿意走」。

駐英代表田弘茂、駐英代表處領務秘書張家華、專委蔣嘉一等人返抵國門,準備釐清發給汪傳浦之妻葉秀貞六張文書認證的疑雲,並面對外交部內部乃至檢調單位的調查。面對高層「一過兩犯」的指陳,駐英代表處究竟如何應對汪某一家?

針對92年間汪傳浦親赴駐英代表處順利取得文書驗證的過程,官員記憶猶新。他指出,據國安局掌握,汪傳浦當時是在農曆年間的大年初一親赴代表處辦理這項業務,向駐館人員表達非常急切的態度,催促領務秘書張家華趕辦,明顯是想利用國內正在休假,應無暇仔細過濾其所申覆資料之便。

官員透露,當時汪傳浦「一個人坐在駐英代表處內長達一個小時」,但駐館上下卻沒有一個人認出他來,還將其所申請文書驗證案急電傳回國內,而國內的領事事務局也快速同意這項文書驗證,讓汪某「從容來、滿意走」。

官員強調,各駐外使館除外交部官員外,還駐有國安局、調查局人員,任務分工上,國安局主要是執行對中國的情蒐業務,不干涉領事事務。當時調查局派赴駐英代表處的官員曾將上情回報國內,惟也因農曆過年期間公務人員放假,調查局也未及時反應。

官員說,汪傳浦92年自駐英代表處獲得文書驗證事發後,監察院、行政院皆有專案小組發起調查,但兩單位都認為國家安全局在這方面並沒有疏失,監察院也僅糾正外交部,證明國安局的立場無誤。官員還指出,當時駐英代表處的國安局上校官員現已改派他館,並未調回國內,也沒有被處分。

國安局知情官員表示,駐英代表處此次再度爆發核准類案,准許汪傳浦之妻文書驗證,用以處理土地財產,由駐英代表田弘茂立刻自請辭職來看,「駐英代表處確有疏失」,國安局基於率領情治單位執行任務的立場,將透過管道掌握外交體系內應對此案的現況,查察有無不法。

惟知情官員透露,國安局在駐外館處所派駐上校軍官,任務是執行情報蒐集,主要是針對中國,外館領事業務無權干涉。 .....2004-07-26【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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