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件杏壇大事。第一件是一位校長因為受不了議員的利益關說,憤而自殺。另一件,則是一位女校長在議場上,被一位議員推倒在地。校長被議員關說,已不是新聞,教育人員受民意代表羞辱,也早已司空見慣。只是囂張到這般地步,只能令人搖頭。
校長受不了民意代表關說而自殺,固然反映出台灣政治的惡質化程度,但此舉終究是負面示範。人死為大,我們不應妄加批評。可是在當前推動生命教育,教育人員用盡各種方法教育學子們,應該珍惜生命,不可輕言自殺的時候,一個教育人員竟然採用自殺方式面對壓力,絕對不是好事。
民意代表關說便當的壓力,大到無法承受,真有必要自殺嗎?可能的出路是什麼?這實在讓我感到困惑:如果不當校長,難道沒有辦法活下去?還有,不當校長,回歸當一名陽春老師,難道日子過不下去?是放不下身段?還是議員以校長全家的身家性命做威脅?否則,怎有必要為了這關說而自殺?
再者,蒐集證據向媒體報料,不也是另一個方法?校長自殺後,校長的女兒不就向媒體爆料,讓民意代表有所顧忌嗎?當然,因為校長死了,所以校長女兒爆料才有新聞價值,才受到媒體注意。但就算爆料無效,還是可以不當校長,當個陽春老師吧?
從這位校長接完議員的手機後幾個小時內就自殺,又沒有留下遺書來看,顯然是受到委屈一時氣憤,臨時決定自殺。這是氣憤之下的自殺行為,那就更不值得了。還有多少校長受民意代表的氣?還有多少人可能一時想不開?
.....2004-12-07【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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