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二月十六日,京都議定書即將正式生效,屆時將連帶影響到我國的能源政策。
我們可以看到,近年來我國二氧化碳密度有惡化的趨勢,在最近六年來的增幅甚至高達16.09%,其原因可以歸類於能源結構的惡化,以及能源效率降低這兩大面向。
首先在能源結構上。高碳能源的煤所佔比重由29.6%提高到32.6%,但石油則由51.3%略降至50.8%,另外低碳能源的天然氣亦由6.2%升為7.3%,只是無碳能源中的水力及核能卻又大幅減低;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內在面對京都議定書的壓力下,勢必要有所調整。
而在八十九年之後,政府的能源政策一直以「非核家園」為主要考慮,發展再生能源及節約能源反而退居二線,再加上因為能源價格偏低及產業結構的關係,使得能源節約的效果始終不彰。
另一方面,再生能源的發展其實有著很大的成本壓力,根據能源局的規劃,2020年時不含大水力的再生能源將佔電力總供應的8.31%,佔能源供給的3.24%,不過預計所花費用將達1,260億元,並且連帶使得電價在未來十七年平均上漲1.95%;此外因風場條件及土地使用限制,將不易大幅擴增。在這樣的壓力下,國內的能源政策也將受到影響。
目前,台灣97%的初級能源都有賴進口,但是佔次級能源一半的電力供應方面則無法自國外進口,因此在即將到來的京都議定書生效後的國際壓力,以及政府堅持的非核家園政策下,除了要思考電力供應的穩定及不虞匱乏外,更要兼顧溫室氣體減量的方向,還要考量能源安全與國家的整體競爭力等,所以在面對未來的能源政策規劃時政府應該更加審慎才對!
(作者為高雄市議員)
.....2004-12-21【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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