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會中錢復和立法院長王金平認為應有法源依據,陳總統表示,「個人的態度」會適時尊重,王金平因而回應說,共識可作為未來立法努力的版本。
會後秘書長蘇貞昌強調,該委員會超然公正、獨立運作,不受任何機關干預,未來完全尊重立法院規範該委員會的立法權,但該委員會「非為破案,也沒有審判權」。
由於特調會不歸屬總統府也不隸屬行政部門,所以陳總統昨天是在茶敘結束後,返回辦公室以簽署箋函的方式委請錢復出任委員會主席,而不是以「總統令」或新設立組織的方式委請錢復出任該職。錢復並非以監察院長職務接受委請。而該委員會討論後由原先建議的9到11人,改為11到13人組成,並由錢復全權遴聘委員,但明定其中「宜」有一定比例的立委和監委。
該箋函列出六原則指出,為查明319總統、副總統槍擊事件,以昭顯公信、平息爭議、安定社會、團結台灣,茲成立「319槍擊事件特別調查委員會」(簡稱「319特調會」)。箋函除了明定委員組成之外,也指出其運作應秉持超然、獨立、公正、透明之原則,不受任何干預。
箋函也指出,特調會應向全體國人報告該委員會之發現及結論,並公佈正式的調查報告。報告內容,應具體陳述事件之原因、經過、影響及建議。
由於會中有人提及人權小組的建議案問題,陳總統在討論過程中特別強調,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319專案」的會議結論,只不過是他眾多諮詢的對象其中之一,所以不要誤以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是最後的結論,他們會參考,但絕對不是最後結論。
蘇貞昌在記者會上指出,總統偕副總統與五院院長茶敘進行約兩個小時,就319槍擊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等相關事項作廣泛深入的討論,總統在茶敘結束前宣布成立「319槍擊事件特別調查委員會」及依據6個原則來成立與運作,都是與會者參與討論所達成的共識。(相關新聞刊2、3版)
.....2004-07-07【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