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誹謗案盧統隆改自訴宋楚瑜難迴避,宋是否出庭?2月12日揭曉;親民黨:案子根本就不能成立懶得理睬。
2004-01-20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宋楚瑜是否赴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應訊?答案2月12日當天應該會揭曉。

非常報導光碟涉及的誹謗官司,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月前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宋楚瑜公開指該報導下流!下流!下流!涉嫌妨害名譽,因檢察官遲不傳喚宋楚瑜出庭,盧統隆改台北地院提起自訴,全案轉移至台北地院,承審法官日前已對盧統隆發出傳票,盧統隆將於2月12日上什11時出庭應訊。

由於自訴案件屬於被害人與加害人二造之間的糾紛問題,法官審理時依常理而言,應傳喚二造出庭應訊,據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證實,由於該案剛轉移到法院,法官首度傳喚對象僅針對自訴人盧統隆,主要先了解自訴案件的所有案情,並先確定相關程序後,再斟酌是否要傳喚宋楚瑜本人,該承審法官也表示,是否傳喚宋楚瑜,將視當天開庭結果決定,暫時不願多說,不過,至少可以確定的是,2月12日當天就會確定到底要不要傳喚宋楚瑜。

依據一般自訴案件的審理,自訴人配合律師提出被告加害的事實與事證,在法庭上向法官陳述後,法官會依據訴狀等相關案情與事證,傳喚被告出庭到案說明,審理被告是否真有犯罪或侵權等事實,因此,以該自訴案而言,傳喚宋楚瑜到庭說明應該勢在必行,否則僅針對自訴人一面之詞,法官不可能繼續審理下去,因此,宋楚瑜將被傳喚只是時間的問題,剛好適逢選舉,法官如何決定自有判斷。

陳水扁總統才剛到花蓮出庭作證,展現他尊重司法表現,宋楚瑜未來若因非常光碟案涉嫌妨害名譽而被台北地方法院傳喚,也應該比照辦理,同樣要表現出尊重司法的風範,出庭應訊。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製作「非常報導」光碟的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控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誹謗案,據了解將於2月12日開庭,外界關心宋楚瑜是否出庭,親民黨發言人立委黃義交表示,該案不構成誹謗根本就無法成案,親民黨「懶得理睬」。

黃義交表示,當初宋楚瑜所言,並未針對任何人,而法律上構成誹謗罪的認為,是對「自然人」有誹謗傷害名譽之事實,連對法人都無法構成誹謗,怎有誹謗案的成立呢,那個案子根本就不能成案。對於宋楚瑜是否出庭,黃義交指出,並未正面回應,他還是說,對「非常光碟」搞這種事,親民黨方面懶得理睬。 .....2004-01-20【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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